乌公寓遭袭已致40死俄乌互相指责,到底谁干的?******
中新网1月17日电 综合报道,乌克兰第聂伯罗市居民楼突然遭导弹袭击造成大量平民伤亡,这事儿到底是谁干的,俄乌各执一词。
俄方暗示是乌克兰防空导弹拦截目标时击中了住宅楼,乌方则暗示是俄方发射的巡航导弹击中了公寓。这情节和两个月前的波兰导弹乌龙有点相似,当时俄乌也是类似说法……
“最致命的平民伤亡事件”
乌克兰第聂伯罗市公寓楼14日突然遭遇导弹袭击,造成大量平民伤亡。乌克兰应急服务部门16日宣布,公寓楼遭袭击事件的死亡人数已增至40人,此外已有39人获救、75人受伤,另有46人仍处于失踪状态。
路透社称,这是乌克兰危机以来“最致命的平民伤亡事件”。导弹瞬间将九层楼的建筑夷为平地。
“我们都住在这样的建筑物里,我们都在想象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们身上会怎样。这太可怕了,”附近的居民波琳娜说。
乌克兰指责是俄罗斯发射的导弹击中了乌平民公寓,并将此事件描述为“恐怖主义”行为。
乌克兰总统办公室副主任季莫申科在其官方社交账号发布消息称,公寓楼是遭俄军导弹击中。
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谴责俄方对这起攻击“胆怯得不敢出声”。
泽连斯基还趁此机会表示,第聂伯罗袭击事件凸显了西方加快武器供应的必要性。这也证明了乌克兰目前需要更多武器来击败俄军。
乌方:“我们没能力干这事”
这次导弹击中居民楼到底是不是俄方的责任?乌克兰总统的高级顾问竟然一不小心说漏了嘴。
乌总统高级顾问阿列克谢·阿列斯托维奇日前表示,乌克兰防空系统拦截了一枚俄罗斯导弹后,一栋住宅楼发生爆炸,导弹最终击中了该地点。“‘导弹’被击落。它显然落在了公寓街区。但它在掉落时爆炸了,”他说。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表示,阿列斯托维奇的言论引起了许多乌克兰政府和军方官员的愤怒,他们指责这些言论是在败坏乌克兰军队的形象并将乌克兰认定为有罪的一方。
第聂伯罗市长甚至抨击这位总统顾问是“自恋的动物和臭嘴”,敦促乌克兰安全局(SBU) 进行干预。
为了反驳阿列斯托维奇的言论,乌克兰空军还公开表示,乌军并没有能够拦截俄罗斯KH-22巡航导弹的手段。
据空军称,1月14日,五架俄罗斯Tu-22m3远程轰炸机在库尔斯克州和亚速海上空发射了五枚Kh-22巡航导弹。其中一枚Kh-22导弹击中了第聂伯罗的一栋高层建筑。“自俄罗斯开始军事行动以来,已向乌克兰境内发射了超过210枚此类导弹,没有一枚被我们的防空系统击落。”
在多方压力之下,阿列斯托维奇也很快道歉,并说他的话只是事件的一个“版本”,而不是最终的真相。然而他后来又收回了道歉,坚称他的言论措辞谨慎,并且没有否认“俄罗斯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俄方:“他们自己都承认了”
对于乌克兰方面的指责,俄方的回应也很明确,不仅否认制造公寓楼袭击事件,还暗示乌克兰官员都自己承认是“你们干的”。
俄罗斯总统新闻秘书、克里姆林宫发言人佩斯科夫称,乌克兰政府应对这起致命的爆炸事件负责。
佩斯科夫对记者表示:“俄罗斯武装部队的攻击目标只针对军事目标,你们也已经看到了乌克兰方面的一些说法,他们说,这场悲剧是乌军防空导弹行动的结果。”
俄罗斯国防部也表示,14日的导弹袭击旨在针对乌克兰军方的指挥和控制系统,以及相关的能源基础设施。“所有指定的目标都被击中了。”
这个剧情看着眼熟
第聂伯罗公寓遭导弹袭击,和两个月前的波兰导弹风波,看着十分相似。相同的情节是俄乌各执一词,互相认为对方是罪魁祸首。最大的不同是,一个发生在乌克兰境内,一个发生在北约国家波兰境内。后者动静更大,调查结果也出的更快。
2022年的11月15日,波兰东部靠近乌克兰边境地区突然遭遇导弹爆炸,造成2人死亡。导弹爆炸刚一发生,波兰媒体和官员就表示,可能是“俄罗斯的导弹”坠入波兰领土。
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也迅速发文,将责任归咎于俄罗斯。乌外交部长库列巴更进一步否认导弹是由乌克兰防空系统发射,称这是俄罗斯宣扬的“阴谋论”。
但是,俄国防部紧随其后发布声明否认,称俄军没有使用杀伤性武器对乌波交界地区的目标发动打击。部分波兰媒体的报道是“蓄意挑衅”。
美国总统拜登也“打脸”了乌克兰方面的表态,称“从弹道轨迹来看,它(导弹)不太可能是从俄罗斯发射的”。美国和北约的初步调查都显示,爆炸可能是由一枚乌克兰导弹造成的。但乌克兰不打算“承担责任”,北约不愿闹大,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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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 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